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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4年上市,至今已有31年的*ST东方(维权)(600811.SH)已锁定面值退市结局。
3月28日,*ST东方公告称,今日收盘价为0.58元/股,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,即使后续10个交易日连续涨停,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。
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第9.6.1条第二款规定,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。
实际上,除了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外,*ST东方还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。
公告显示,*ST东方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。
3月16日,*ST东方收到中国证监会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认定公司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、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,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,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。
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,*ST东方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,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。
此外,*ST东方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存在大额提取受限的问题。
2024年6月,*ST东方公告称,因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暂时趋紧,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。截至2024年6月17日,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.40亿元、贷款余额6.66亿元。
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向*ST东方出具了《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》,至2024年12月19日,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。
3月26日,*ST东方独立董事发函,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事项,并尽快制定切实有效措施,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。
值得一提的是,3月12日早盘,因被证监会通报财务造假已经连续7个跌停板的*ST东方,突然上演地天板。
当日午间,该公司还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,“今日公司股价盘中大幅上涨,股价波动较大。经核实,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。”
3月13日至28日,*ST东方连续十一个交易日跌停,跌幅超48%。
文章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